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广西民族大学关于进一
步明确常规工作事项印章使用程序和批准权限的通知》( 民
大〔2020〕226号)开展修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依法依规、简化
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原则,在“民大〔2020〕226号”
文的基础上修订有关常规工作用印事项,内容包括职能部
门、工作事项、用章类型、审批权限、备注等。
二、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 1
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民族
大学常规工作事项印章使用程序和批准权限表(修订版)》
(见附件)纸质版交到学校办公楼校办108室,电子版发送至
保密办OA邮箱。
三、未尽事宜,请与保密办张潇联系,联系电话3260101。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常规工作事项印章使用程序和批
准权限表(修订版)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