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常规工作事项印章使用程序和批准权限修订工作的通知 民大党办〔2024〕6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年04月08日 09:40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广西民族大学关于进一 步明确常规工作事项印章使用程序和批准权限的通知》( 民 大〔2020〕226号)开展修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依法依规、简化 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原则,在“民大〔2020〕226号” 文的基础上修订有关常规工作用印事项,内容包括职能部 门、工作事项、用章类型、审批权限、备注等。

  二、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 1 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民族 大学常规工作事项印章使用程序和批准权限表(修订版)》 (见附件)纸质版交到学校办公楼校办108室,电子版发送至 保密办OA邮箱。

  三、未尽事宜,请与保密办张潇联系,联系电话3260101。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常规工作事项印章使用程序和批 准权限表(修订版)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关闭】

版权所有:广西民族大学 校址:中国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邮编:530006 电话:0771-3260212、3262241(传真)
备案号:桂ICP备05000943号 南警备 4501200086 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0601-04